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日内,向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 )日内,向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A3;5
B5;7
C7;15
D15;15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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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日内,向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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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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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基本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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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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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全部账户账号;账户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