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抵扣与取得的存货、劳务或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是有差异的。简述进项税额在不动产的使用,抵扣方法,转出和转回等方面的特殊之处。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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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抵扣与取得的存货、劳务或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是有差异的。简述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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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可一次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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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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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改增”关于不动产抵扣进项税的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在当期一次性抵扣。以下适用该政策的取得的不动产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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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改增”关于不动产抵扣进项税的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以下适用该政策的取得的不动产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