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某石化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原油生产成本为1400元/吨,最近时期同类原油的平均不含税销售单价1650元/吨,2020年5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题中涉及的原油均为同类同质原油):
(1)开采原油8万吨,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250万元,另外收取含税优质费9.04万元。
(2)4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合同约定分三个月等额收回价款,每月应收不含税销售额2800万元。5月按照合同约定收到本月应收款项,并收到上月应收未收含税价款113万元及违约金4.52万元。
(3)将开采的原油1.2万吨对外投资,获得10%的股份;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用原油0.1万吨;用开采的同类原油2万吨移送非独立炼油部门加工生产成品油。
(4)销售汽油0.1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
(5)购置炼油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9.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27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原油成本利润率10%,资源税税率6%,汽油1吨=1388升,消费税税率1.52元/升。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期抵扣进项税额)
关于上述业务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将原油移送用于生产加工成品油不征增值税
B将开采的原油对外投资应征收增值税和资源税
C将原油移送用于生产加工成品油不征资源税
D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E销售汽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资源税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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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采原油8万吨,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250万元,另外收取含税优质费9.04万元。 (2)4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合同约定分三个月等额收回价款,每月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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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采原油8万吨,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250万元,另外收取含税优质费9.04万元。 (2)4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合同约定分三个月等额收回价款,每月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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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采原油8万吨,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250万元,另外收取含税优质费9.04万元。 (2)4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合同约定分三个月等额收回价款,每月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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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采原油8万吨,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250万元,另外收取含税优质费9.04万元。 (2)4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合同约定分三个月等额收回价款,每月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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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8万吨,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250万元,另外收取含税优质费9.04万元。(2)4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合同约定分3个月等额收回价款,每月应收不含税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