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不应记入“共益债务支出”科目的是( )。
A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相关的支出
B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相关的支出
C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相关的支出
D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A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相关的支出
B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相关的支出
C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相关的支出
D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