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经过一次或多次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正确说法是:
A无期徒刑犯,不能少于13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B死缓犯,死缓2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不能少于13年,自死缓期满第2日起计算
C死缓犯被限制减刑的,死缓2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不能少于25年
D死缓犯被限制减刑的,因重大立功表现死缓2年期满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A无期徒刑犯,不能少于13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B死缓犯,死缓2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不能少于13年,自死缓期满第2日起计算
C死缓犯被限制减刑的,死缓2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不能少于25年
D死缓犯被限制减刑的,因重大立功表现死缓2年期满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