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大田公司破产案件于2014年3月6日被人民法院受理,2013年10月1日,大田公司偿还了乙公司的到期债务,下列有关该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
A该行为是可撤销行为
B若该清偿行为使得大田公司的股票市值大涨,公司财产收益,则为有效行为
C若该笔债务于2013年8月1日到期并清偿,该行为是可撤销行为
D若大田对乙的债权清偿行为是在2013年5月1日进行的,而乙的债权应在2013年10月1日到期,则该行为不能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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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人民法院驳回A公司的抗辩异议,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1)C公司欠A公司的20万元货款到期,C公司经理在得知A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因被A公司经理收买,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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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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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7月1日,甲公司因长期拖欠到期债务无力偿还,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10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