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的学习称为( )。
在知识的学习类型中,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属于( )。
以掌握同类事物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为主的学习属于( )。
根据奥苏贝尔的观点,掌握同类事物共同的关键特征的学习属于( )
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的教学形式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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