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机构应在发行保荐书中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机构的推荐结论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A第27号
B第19号
C第13号
D第5号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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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机构应在发行保荐书中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机构的推荐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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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应在发行保荐书中发表明确意见的事项包括( )。 Ⅰ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 Ⅱ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Ⅲ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Ⅳ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Ⅴ保荐机构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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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是发行保荐书的辅助性文件,保荐机构应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记载( )。 Ⅰ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 Ⅱ尽职推荐发行人的主要工作过程 Ⅲ推荐过程中发现的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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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发行证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保荐书、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与保荐业务有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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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在开头部分应载明( )。 Ⅰ保荐机构资质证明 Ⅱ保荐机构是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出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Ⅲ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