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在开头部分应载明( )。
Ⅰ保荐机构资质证明
Ⅱ保荐机构是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出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Ⅲ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
Ⅳ推荐发行人的主要工作过程
Ⅴ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文
AⅠ
BⅡ
CⅢ
DⅠ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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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在开头部分应载明( )。 Ⅰ保荐机构资质证明 Ⅱ保荐机构是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出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Ⅲ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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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是发行保荐书的辅助性文件,保荐机构应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记载( )。 Ⅰ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 Ⅱ尽职推荐发行人的主要工作过程 Ⅲ推荐过程中发现的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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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发行证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保荐书、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与保荐业务有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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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机构应在发行保荐书中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机构的推荐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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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必备内容的有( )。 Ⅰ.逐项说明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Ⅱ.详细说明保荐机构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Ⅲ.全面记载尽职推荐发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