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卖方)与德国乙公司(买方)签订水果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有效期为8月20日。后来,中国卖方要求德国买方将有效期延长至8月30日,买方同意,但是忘记将有效期延长的消息告知银行。甲公司于8月22日向银行议付,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可以在9月4日向甲公司发出拒付通知
B银行应进行议付,因为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表面相符
C银行不进行议付,因为已经过了议付的有效期
D银行应进行议付,因为乙公司已经修改了信用证的议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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