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普通合伙企业)。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是()。
A如果乙同时欠甲到期债务4万元,乙直接通知甲抵销
B如果乙同时欠该食品厂4万元,乙直接通知甲抵销
C如果甲是该食品厂的事务执行人,甲直接通知乙该笔债务转由食品厂承担
D如果甲是该食品厂的事务执行人,甲直接决定以食品厂的财产设定担保以延期清偿该笔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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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普通合伙企业)。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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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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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下列关于该债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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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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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后来甲因为结婚买房资金紧张向丁借款5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关于债务清偿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