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当证券公司出现( )情况时,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证券公司及其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境内外分支机构负责人予以谴责,责令公司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
①治理结构不健全
②经营管理混乱
③账外设账
④账外经营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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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当证券公司出现( )情况时,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证券公司及其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境内外分支机构负责人予以谴责,责令公司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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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当证券公司出现( )情况时,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证券公司及其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境内外分支机构负责人予以谴责,责令证券公司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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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报告 ②对证券公司及其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给予谴责 ③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 ④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⑤对证券公司进行临时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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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报告 Ⅱ对证券公司及其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给予谴责 Ⅲ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 Ⅳ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Ⅴ对证券公司进行临时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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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Ⅱ.对证券公司及其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给予谴责 Ⅲ.责令处分合规负责人 Ⅳ.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