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
B15
C20
D30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2)诉讼失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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