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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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计入收入总额,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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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计入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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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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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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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第22号公告,延长财税〔2017〕77号《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