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计入收入总额。
-
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计入收入总额,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计入收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