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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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2月起,山西省全省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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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央行四部门联合发布( )提出要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方面,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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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除湖北省外的其他地区,可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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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企业困难,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山西省自2020年2月起,对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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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