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详细注明( )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A发站,到站
B品名,件数
C包装,发站
D日期,车次
相关试题
-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详细注明( )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对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详细注明( )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
对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详细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对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且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则应编制客运记录移交()。
-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对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详细注明()等移交下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