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 510001-2015)第28.2.9.3条规定:钢丝绳(套)应定期浸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报废或截除( )
A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根数超过表 23 规定的数值时。
B绳芯损坏或绳股挤出
C笼状畸形
D压扁严重,断面缩小,实测相对公称直径缩小10%(防扭钢丝
绳的3%)时,未发现断丝也应予以报废。
E受过火烧或电灼,化学介质的腐蚀外表出现颜色变化时。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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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 510001-2015)第28.2.9.3条规定:钢丝绳(套)应定期浸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报废或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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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SG510001-2015)28.2.9.3条规定:钢丝绳(套)应定期浸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报废或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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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 51001-2015》28.2.9.3当钢丝绳(套)应定期浸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报废或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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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钢丝绳(套)应定期浸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报废或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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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1-2015》28.2.9.3当钢丝绳(套)应定期浸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报废或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