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监管。”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5年
B1年
C2年
D6个月
相关试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监管。”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商业银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组织实施。接管期限届满
-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