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B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C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在我国,当事人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者宣告专利无效的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起诉。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任何时间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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