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有()。
A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
B以伪造
C虚开
D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
E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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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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