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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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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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税务机关审核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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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用人单位2017年度在职职工人数为200人,年平均工资70388元,安排了1名持有《残疾人证》(2级)的人员。该用人单位所在地区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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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本年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依据是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其属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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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