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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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1月1日起,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连续生产汽油、柴油,准予从汽油、柴油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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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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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合法凭证抵扣已纳消费税税款。下列各项中,属于合法凭证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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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连续生产成品油的,除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外,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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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中的汽油、柴油实行从价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