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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市乙区税务局认为一家化工厂有逃税行为,拟对该厂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查封了该厂的厂房、设备。该厂没有在法定期间提出听证申请,税务机关遂作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该厂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以显失公平、查封措施违法为由,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乙区税务局适用的法律依据错误,导致对事实的定性出现错误,于是改变了乙区税务局的处罚依据,但没有改变处罚结果。该厂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变更行政处罚决定,赔偿因查封造成的损失。经法院审理发现,该厂确有非法使用发票的行为。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关于此案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送达被告

B人民法院可以独任审判员审理此案

C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不能由陪审员参与审理

D如果该案涉及商业秘密,经过该厂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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