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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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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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实施办法》(京建法〔2019〕16号)第十六条规定,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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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 B ),提交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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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 )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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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工程项目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施工结束的,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终止施工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