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甲, 2019年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 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 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A72.5
B92.5
C575
D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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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甲, 2019年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 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 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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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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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2019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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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9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问题: (1)计算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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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2019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该企业201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