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一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同一型号的空调。2019年度取得销售收入7000万元,与收入相配比的销售成本4200万元,缴纳增值税4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4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管理费用95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9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
某税务师事务所2020年1月初受托对该企业2019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获得下列资料:
(1)“中秋节”期间,企业将自产的一批空调作为福利发放给企业管理人员,该批空调的成本为12万元,不含税市场价为20万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12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2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2万元
贷:库存商品 12万元
(2)企业占地面积180000平方米,经核实该企业2018~2019年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75万元,企业已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5万元,少计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0万元,其中2018年度少计提缴纳20万元,2019年度少计提缴纳30万元。在2019年10月份主管税务机关例行纳税评估时发现上述问题,企业已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补缴了税款50万元(暂不考虑滞纳金和罚款问题),企业未进行账务处理。
(3)“财务费用”全部为向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有关结算费用。经审核其中部分贷款资金用于新生产车间的建造,其相应的利息为80万元,新生产车间尚在建设中。
(4)12月从国内采购机器设备2台用于生产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每台设备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万元,购进固定资产委托运输公司负责运输,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1万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201.09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万元
贷:银行存款 227.09万元
已知:企业采用表结法,且2019年尚未进行结账。
问题:
1.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除企业所得税外应补缴的相关税费的金额。
2.计算并说明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3.作出该企业2019年度相关调账处理。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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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费用”全部为向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有关结算费用。经审核其中部分贷款资金用于新生产车间的建造,其相应的利息为80万元,新生产车间尚在建设中。 (4)12月从国内采购机器设备2台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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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有关结算费用。经审核其中部分贷款资金用于新生产车间的建造,其相应的利息为80万元,新生产车间尚在建设中。 (3)12月,从国内采购机器设备2台用于生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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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有关结算费用。经审核其中部分贷款资金用于新生产车间的建造,其相应的利息为80万元,新生产车间尚在建设中。 (3)12月,从国内采购机器设备2台用于生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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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有关结算费用。经审核其中部分贷款资金用于新生产车间的建造,其相应的利息为80万元,新生产车间尚在建设中。 (3)12月,从国内采购机器设备2台用于生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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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有关结算费用。经审核其中部分贷款资金用于新生产车间的建造,其相应的利息为80万元,新生产车间尚在建设中。 (3)12月,从国内采购机器设备2台用于生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每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