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为在某市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6年,2025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7年且居住满183天(不存在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1月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0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3000元,不能提供在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当月约翰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A450
B580
C840
D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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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为在某市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6年,2025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7年且居住满183天(不存在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1月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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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约翰在境内累计居住80天。2019年11月约翰在中国境内工作18天,在英国工作12天。约翰2019年11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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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为境外某国知名作家(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居住),2019年2月约翰的一部长篇小说在我国出版,取得收入150000元。出版单位应扣缴约翰个人所得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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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9年7月7日来华,11月11日离开。期间因工作原因,曾于9月20日离境,10月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2019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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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中国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19年3月2日入境、7月30日离境。在境内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基本工资收入20000元;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