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或者其高级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形时,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
A业务活动可能严重损害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B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
C高级管理人员直系亲属拟移居境外或者已在境外定居
D违反诚信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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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或者其高级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形时,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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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以下行政监管措施: Ⅰ.出具警示函 Ⅱ.监管谈话 Ⅲ.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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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定,对被免职未满3年的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银行不得聘用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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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被责令停业整顿、被依法制定托管、接管或者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对基金管理人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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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基金投资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