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申请文件齐备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予以受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备案的,自受理之日起( )个转让日内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书》,向其出具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并予以公告。
A3
B5
C7
D10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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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申请文件齐备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予以受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备案的,自受理之日起( )个转让日内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书》,向其出具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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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主办券商新增业务备案的,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 )个转让日内与申请主办券商签订补充协议,出具业务备案函,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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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券商名称变更备案文件齐备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收到变更备案申请之日起( )个转让日内与主办券商重新签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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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券商申请终止从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或不再具备相关业务备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从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 )通知该主办券商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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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相关业务前,应当向( )申请备案,成为主办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