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券商的相关业务人员违反业务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其他相关业务规定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 )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A通报批评;公开谴责
B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C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
D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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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券商的相关业务人员违反业务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其他相关业务规定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 )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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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业务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其他相关业务规定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 )处分,并记人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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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券商申请终止从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或不再具备相关业务备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从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 )通知该主办券商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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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业务规则等规定,主办券商是指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 )的证券公司。 ①推荐业务 ②经纪业务 ③做市业务 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