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和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中两种以上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其中,证券公司有( )情形的,独立董事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1/4。
①董事长、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由同一人负责
②内部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的1/5以上
③内部监事人员占监事人数的1/3以上
④董事长在监事会中任职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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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和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中两种以上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其中,证券公司有( )情形的,独立董事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1/4。 ①董事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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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经济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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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证券公司有( )情形时,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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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应当由专门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业务,做到与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经纪等业务严格分离、独立决策、独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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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设董事会的,内部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人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