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
A6
B12
C24
D36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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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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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 )以上的资产或者主营业务发生重组,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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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证券上市当年累计( )以上募集资金的用途与承诺不符的,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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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下列哪种情形,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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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 )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在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对保荐代表人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 Ⅰ.证券上市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