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下列情形符合可转债公开发行条件的是( )。
A乙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B丁公司,现任董事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C丙公司,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20%
D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7%
A乙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B丁公司,现任董事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C丙公司,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20%
D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