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陈某,其女婿在甲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B王某,其弟弟担任甲公司控股股东的监事
C刘某,在乙公司担任监事,乙公司持有甲公司3%的股份且为第五大股东
D李某,其儿子持有甲公司0.8%的股份且为第九大股东
A陈某,其女婿在甲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B王某,其弟弟担任甲公司控股股东的监事
C刘某,在乙公司担任监事,乙公司持有甲公司3%的股份且为第五大股东
D李某,其儿子持有甲公司0.8%的股份且为第九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