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开始研发一项专利技术,研发期间为1年,累计发生支出合计1 000万元,其中符合资产化条件的支出为800万元。至2020年1月1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甲公司对其按照直线法摊销,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0年末该项专利技术的计税基础为( )。
A1260万元
B680万元
C720万元
D1160万元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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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法摊销,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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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额为22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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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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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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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的无形资产于 2×20 年 7月 1日 达到预定用途,预计可使用 5年,采用 直线法 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 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资产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