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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联社向存在关联关系的广西XX木业有限公司、广西XX种业有限公司、南宁XX种业有限公司、XX投资有限公司和广西XX投资有限公司等5户借款人共发放贷款(含票据垫款)合计66625万元。经查询工商部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料显示广西XX种业有限公司等5户借款企业,全部为股东方XX和XX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的企业。XX联社对该5户借款人均各自独立授信,未进行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导致该时点实际的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17.02%。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授信额 2016年6月末贷款余额 2016年6月末票据垫款余额 广西XX木业有限公司 28500 27919 6000 广西XX种业有限公司 20819 20658 4498 南宁XX种业有限公司 3800 3800 XX投资有限公司 1950 1950 广西XX投资有限公司 1800 1800 小计 56869 56127 10498 合计 66625 上述事实存在哪些问题?与哪个监管要求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