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上市公司,2019年发生如下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业务:
(1)2019年1月1日,长江公司向A公司定向发行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5元)作为对价,取得A公司拥有的甲公司60%的股权。在此之前,A公司与长江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长江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评估费、审计费以及律师费50万元;为发行股票,长江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证券商佣金、手续费100万元。
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同,相关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长江公司于当日取得控制权。
2019年3月10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宣告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2019年3月20日,长江公司收到该现金股利。
2019年度甲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因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增加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期末经减值测试,长江公司对甲公司的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
(2)2019年7月1日,长江公司自非关联方处购入乙公司100万股股票,享有其有表决权股份的51%,能够控制其生产经营决策。取得时共支付价款540万元,其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40万元,另外支付相关税费2万元。
2019年7月14日,长江公司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现金股利40万元。
2019年度,由于乙公司的经营业绩滑坡,期末长江公司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为400万元。
要求:
(1)根据资料(1),分析、判断长江公司合并甲公司属于何种合并类型,并说明理由。
(2)根据上述资料,编制长江公司在2019年度的会计分录。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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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40万元,另外支付相关税费2万元。 2019年7月14日,长江公司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现金股利40万元。 2019年度,由于乙公司的经营业绩滑坡,期末长江公司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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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长江公司与乙公司在此之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取得时共支付价款540万元,其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40万元,另外支付相关税费2万元。 2×15年7月14日,长江公司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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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A公司拥有的甲公司80%的股权,并于当日取得对甲公司的控制权。在本次并购前,A公司与长江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公司。 为进行本次并购,长江公司发生评估费、审计费以及律师费100万元,为定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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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西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西颐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评估费、审计费以及律师费30万元;为发行股票,西颐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证券商佣金、手续费50万元。 2×16年1月1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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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甲公司实施控制。2019 年 1 月 1 日长江公司普通股收盘价为每股 8 元。长江公司为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支付佣金和手续费 100 万元;对甲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发生评估费用6 万元,相关款项已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