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居住在甲市崇文区的康某与郭某酒后打架,致使郭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崇文区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康某殴打他人为由,于同年3月3日给予康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郭某认为处罚太轻,遂于同年4月7日向崇文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崇文区政府于4月10日作出复议决定,该复议决定认定的事实与崇文区公安局认定的事实相同,但改变了原处罚罚款的决定,改为给予康某罚款800元。康某对复议决定不服,准备起诉。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对崇文区公安局作出的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行政行为表述正确的有( )。
A行政拘留属于人身自由罚
B行政拘留属于行为罚
C罚款属于财产罚
D罚款属于刑法中的附加刑
E行政拘留与罚款都属于损益性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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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郭某认为处罚太轻,遂于同年4月7日向崇文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崇文区政府于4月10日作出复议决定,该复议决定认定的事实与崇文区公安局认定的事实相同,但改变了原处罚罚款的决定,改为给予康某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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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郭某认为处罚太轻,遂于同年4月7日向崇文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崇文区政府于4月10日作出复议决定,该复议决定认定的事实与崇文区公安局认定的事实相同,但改变了原处罚罚款的决定,改为给予康某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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