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属于“劳动者因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
A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B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D劳动者主动离职,在其他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再回到原单位
E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
相关试题
-
()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不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的情形。
-
(2017年11月)( )属于“劳动者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情形。
-
(2018年5月)属于“劳动者因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
-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现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