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在( )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分别建立()。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出租汽车经营者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在24h内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站人员在接到乘客投诉后,必须第一时间处理,如果当事人无法处理,应立即通知当班值班站长。当班值班站长如无法处理,应将乘客所反映的问题如实填写在《温州轨道交通乘客事务处理单》上,并告知乘客车站将在( )
乘客事务受理单位应及时、严谨地开展调查,对乘客投诉应在()内处理,并在()内处理完毕,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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