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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库存商品、工程物资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不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龙华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龙华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1)2×15年1月,龙华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在建设期间,龙华公司购进为工程准备的一批物资,价款为1 400万元,增值税为182万元。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批物资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项目。龙华公司为建造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160万元,另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362万元。 (2)2×15年8月,该办公楼的建设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122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3)2×16年12月,龙华公司与昌泰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该办公大楼经营租赁给昌泰公司,租赁期为10年,年租金为260万元,租金于每年年末结清。租赁期开始日为2×17年1月1日。 (4)与该办公大楼同类的房地产在2×17年年初的公允价值为2 200万元,2×17年年末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 400万元。 (5)2×18年1月,甲公司与昌泰公司达成协议并办理过户手续,以2 779.5万元的价格将该项办公大楼转让给昌泰公司(包括增值税税额229.5万元),全部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自行建造办公大楼的初始入账成本。 (2)计算龙华公司该项办公大楼2×16年年末累计折旧的金额。 (3)编制龙华公司将该项办公大楼停止自用改为出租的有关会计分录。 (4)编制龙华公司该项办公大楼有关2×17年末后续计量的有关会计分录。 (5)编制龙华公司该项办公大楼有关2×17年租金收入的会计分录。 (6)编制龙华公司2×18年处置该项办公大楼的有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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